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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金融环境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9-11 16:08:05    点击:2130次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环境建设,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金融环境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包括金融政务环境、金融司法环境、金融信用环境、金融市场环境等内容。金融环境是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金融环境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优化金融环境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增强区域经济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附着力,提高资金、资本、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濮阳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面临着加快发展、赶超经济发达地区的严峻挑战。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做出了在全市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的重大决策,提出了力争经济发展速度两年时间赶上全省平均水平,三年时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五年时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的“二三五”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离不开资金的有效投入,离不开金融业的强力支持。近年来,我市金融业有了较快发展,但目前仍存在存贷比低,融资规模小,吸引域外资金能力差;金融产品创新业务少,融资方式单一,信贷结构不合理;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保险融资保障功能发挥不足;信用体系不健全,逃废金融债务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还是金融环境方面的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首先解决金融环境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金融环境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金融环境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创双优”活动制定措施,履行职责,务求实效,为全市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司法维护金融债权长效机制,完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在全市形成优质高效的金融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金融司法环境、诚实守信的金融信用环境、规范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支撑力,努力实现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贷款增速两年时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三年时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五年时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资本市场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保险市场更加完善,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努力扩大贷款投放规模。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大对重点产业的信贷投放;进一步改进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强化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将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服务县域经济,服务现代化农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信贷业务,根据不同消费阶层特点,开发多样化的消费信贷产品;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贷款投放,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

(二)培育和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着力培育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上市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增发、配股等多种方式进行再融资。加大债券发行力度,鼓励和推动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等项目,充分利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券融资工具,增加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展项目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BT融资、BOT融资、产权交易融资、融资租赁、并购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方式,全面加大项目建设融资力度,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三)发展和完善保险市场,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重点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积极发展“三农”保险,稳步发展住房和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及建工工程保险业务,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投融资功能,积极争取和吸引各保险公司总部以股权、债权等方式,将保险资金投入到我市产业集聚区、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和能源等重点领域,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三、政策措施

(一)加快“诚信濮阳”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全面推进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制度,严格登记借款企业基础信息、财务信息和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数据,提高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实现金融机构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便利企业融资,约束企业失信行为,逐步形成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载体,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系统。要加快整合工商、税务、司法、银行等信息资源,形成以企业信用为主体、政府信用为基础、个人信用为补充的科学、公正、规范的信用信息披露载体和社会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积极开展标准统一的企业资信评级工作。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资信统一评级工作,按照“企业申请、商业银行推荐”的方式,组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参加资信评级工作,筛选出真正守信经营的优质企业,为信贷投放提供规范统一的评信结果。

开展守信典型评选活动,打造“诚信受益”的有效平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配合,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诚信社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纳税人信誉等级”等系列诚信评审活动。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对诚实守信客户的信贷支持优惠政策,培养诚信受益典型,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加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尽快整合多种方式的贷款担保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管理,明确保证责任、违约责任等各方面的规定,规范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

加快培育各类中介服务组织。要尽快出台鼓励中介机构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发展,积极引进域外资信等级高的大型中介服务机构,增强行业竞争性,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监管,严格从业标准与资格,进一步加强律师、会计师等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服务行为,坚决打击虚假中介行为,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

(三)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稳定工作,建立健全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涵盖银行、保险、证券业的金融稳定协调工作机制,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安全环境。发挥各类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规范引导民间融资行为,加强典当、拍卖、担保、信用评级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金融欺诈、骗保骗赔、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高利贷、制贩售假人民币和洗钱等非法活动。依法取缔非法集资、地下钱庄、地下保单、非法外汇、非法发行股票及证券交易等非法金融机构。

(四)积极运用财政杠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银行业金融机构多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濮政〔2010〕45号),对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濮阳设立分支机构、新组建的村镇银行及农信社改制为商业银行给予奖励和扶持。实施企业上市助推行动计划,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扶持和奖励力度。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损失进行适度补偿。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和大灾风险基金,积极探索开展农业保险的新途径,增强“三农”事业抵御风险能力。

(五)培育壮大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做大做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市内各国有商业和政策性银行完善网点布局,积极引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来濮阳设立分支机构,繁荣我市金融市场;支持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健全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化解不良资产,提高整体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对信用社在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贷款、置换不良资产方面给予积极协助和支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引进市外金融机构来濮参与或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支持各类保险公司到濮阳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保险业务。支持中原证券濮阳营业部开展各类创新业务,立足濮阳市场,做大做强经纪业务,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培育,不断增强对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服务能力。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的创新发展。建立科学的投融资决策机制和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制定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绩效考核办法,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确保政府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

(六)建立经济金融信息交流机制,建设良好的政银企关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工作;要定期组织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联合调查研究,为金融信贷提供参考;要定期组织银企合作项目推介活动,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密切银企关系,促进共同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银企“1+1”、“1+N”帮扶活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支行级以上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对口帮扶一家或多家产品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通过向企业派驻信贷专员等形式,加强财务辅导,规范财务管理,开辟“贷款绿色通道”,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创新信贷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品种。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金融环境建设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由多个领域的相关部门长期不懈地协调联动,有的放矢地科学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要把金融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要高度重视金融环境建设工作,把优化金融环境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要按照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尊重各类经济实体的经营自主权。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利益。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优化金融环境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成立金融服务办公室,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守信典型和诚信受益事例,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要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召开诚信建设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诚信建设和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金融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对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办法》,建立全市金融环境考核评价体系,把金融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责任制考核,形成金融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金融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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