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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小企业和农户融资难题
发布时间:2012-10-11 15:12:25    点击:3097次    [关闭本页]

宁波民营经济发达,小企业众多。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普遍存在融资难题。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环境下,新创企业、个体创业者及农村种养业主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尤为突出。宁波保险业积极发挥保险功能,探索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帮助小企业和农民解决融资难题。

一、宁波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环境

(一)金融环境。对小企业和农村种养户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开展保证保险,潜在风险较大。宁波商业诚信文化基础较好,银行贷款坏账率较低,2008年末不良贷款率1.48%,不良资产率为0.08%,远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发放小额贷款为主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较快,其小额贷款坏账率不到1%;全市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也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具备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基础条件。

  (二)政策环境。宁波市政府要求金融业充分发挥在“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针对宁波经济特点,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影响,拉动民间资本投资,为稳增长、扩内需服务。宁波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案,建议政府引导金融企业创新,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09年7月27日,宁波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建立了由市金融办牵头,保监、银监、人行、财政、税务、工商、司法机关、宣传部门以及试点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

  二、试点主要做法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主要做法是,银行放贷前由保险机构为借款人提供保证保险,承担其非故意原因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使得那些有真实生产资金需求、有良好信用记录与发展前景、有可靠还款来源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即使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也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从而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

  (一)主要支持三类对象。(1)农业种养大户(包括农村经济合作社),(2)初创期小企业,(3)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贷款所获资金只能用于生产性用途,不得用于消费及其他用途。

  (二)选定部分金融机构试点。选定了基层网点较多,具有开展车贷险和政策性保险业务经验的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宁波分公司2家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分别与宁波银行,中行、工行和农行宁波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使用统一的条款费率、统一的承保政策、统一的审贷标准和流程。

  (三)保持较低的融资成本。借款人融资成本由银行贷款利率、保证保险费率及附加性保险费率三部分组成,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保证保险费率和借款人意外伤害险费率合计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目前,年化成本约为本金的9%左右,明显低于当地民间融资成本和银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率。

  (四)合理控制贷款额度和期限。试点期间,对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小企业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城乡创业者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小额贷款采取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方式,贷款期限一般在半年以内,最高不超过1年。

  (五)明确保险合同及理赔标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作为小额贷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借款人为投保人,银行为被保险人。保险机构对借款人欠息累计或连续达3个月以上,或贷款到期后1个月内未偿还本金的,向贷款银行进行理赔,并获得对欠款人的代位追偿权。

  三、建立六道防线,严格防控风险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初期主要依靠政府引导、政策推动,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基础,有效发挥参与各方的积极作用、形成共同制约机制是关键。试点期间,政府出台配套扶持政策,积极防控风险,主要措施有:

  一是控制贷款额度和规模。单户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风险水平分为10万、30万和100万三档,全市小额贷款总规模初步定为8亿元。

  二是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和政府超赔基金。银行与保险机构按3:7的比例分摊贷款风险,同时宁波市政府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纳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补贴范畴,对保险机构赔付率超过一定比例后的部分进行补偿。

  三是严控资金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实施全过程风险管控,重点管控信息的真实性及资金用途的合理性,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生产以外的投机、消费等。

  四是核保决定权和贷款风险叫停机制。保险机构负责审贷最后一关,对借款人进行风险审核,拥有放贷的一票否决权,并在贷款逾期率达到10%或赔付率超过150%时,停办此项业务。

  五是借款人失信惩戒机制。欠款信息和欠款人名单将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予以媒体曝光;不允许欠款人三年内注册新公司,并取消报考公务员资格;取消政府给予欠款企业的各类优惠政策、财政补助和各项荣誉等。

  六是欠款追讨机制。司法机关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打击力度;公安部门及时立案、侦办借款人恶意骗贷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中国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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