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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监管“穿透术” 让非法资本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18-3-9 17:04:49    点击:1536次    [关闭本页]

  穿透式监管首次出现于2016年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期间,并于2017年年末密集进入“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中。2017年以来,无论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还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文件,都释放出了监管从严的信号。整个金融监管系统“去杠杆、防风险、控套利”的政策思路正在进一步明朗化。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实体经济回报率下降,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与商业银行“资产荒”并存。同时,以货币手段促使经济增长的边际效应日益衰减。社科院《中国资产负债表》显示,到2015年末,中国全社会杠杆率为249%,较2008年上升65.7个百分点,经济整体杠杆率快速上升。此外,统计显示,广义货币M2和GDP的比重,2008年末为148.7%,到2015年末上升至202.06%,而2016年末上升至208.3%。

  2017年3月以来,银监会连续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8份文件,要求开展“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四不当”(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从监管的业务类型看,同业业务、理财业务、投资业务成为2017年监管工作的重点。同期,保监会连续下发《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等4份文件,在保险公司治理、保险资金运用、偿付能力、产品管理、中介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高管人员管理、新型业务等八大领域提出堵住制度漏洞的相关政策。2017年5月,证监会下发《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统一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及监管规则。从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到保监会,整个金融监管系统“去杠杆、防风险、控套利”的思路和政策正在进一步明朗化。

  因此,市场人士预计未来金融监管将进一步趋紧,并着力于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防范金融风险,形成综合、系统、穿透、统筹的监管大格局,监管举措的密集出台将对金融机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在传统金融业务中,分业监管尚可通过增加透明度核查真实情况、防范风险,但在大资管市场环境下,配资、杠杆、结构化产品使资金在不同机构之间流动,往往因资金在流动过程中容易脱媒而无法实现穿透和监控,穿透式监管难度凸显。

  因此,业内专家表示,需要监管机构加强协调,联手实施监管“穿透术”,让非法资本无处遁形。

  首先,应充分依靠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办公室和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针对以往监管中出现的空白和盲点进行统筹规划,从根本上消除监管真空、监管重叠和监管套利,不仅规范机构行为,还应在如何为实体经济带来更好支撑、带来更好效率等方面进行探讨。其次,透过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金融业务和行为的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连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金融业务和行为的性质,根据产品功能、业务性质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主体和适用规则,对金融机构的业务和行为实施全流程监管。最后, 政府要提高穿透监管的有效性,要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从而转变监管理念,实现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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