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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11条意见支持民企:由河南农开、中原资产、河南资产设立民营上市公司发展基金 不改变上市公司实控权
发布时间:2019-1-8 16:34:31    点击:1364次    [关闭本页]

   1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强民营企业纾困帮扶。由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中原资产管理公司、河南资产管理公司三家省级平台机构分工合作,分别设立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一企一策原则,进一步加大民营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力度,以股权或债权方式支持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全面梳理全省债务规模500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的债委会运行情况,根据企业债务变化,逐一确定并拓宽债委会参与主体,“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帮扶或风险处置方案,切实做好债委会决定帮扶企业的稳贷工作,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探索实施重点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问题企业债务风险处置的组织领导,构建政府引导、企业自救、银行帮扶的协同工作机制。

   实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百千万行动计划,按照产业、纳税、环保、科技、就业等标准,各县(市、区)筛选100家左右,各省辖市筛选1000家左右,全省筛选10000家左右民营和小微企业,建立金融支持“白名单”,逐一确定主办行,坚持融资融智相结合,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单列信贷计划,实行贷款台账管理,跟踪推进落实。

   建立大数据金融服务开放平台。按照政府主导、开放共享、统筹推进的原则,建立互联互通的大数据共享机制,基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实现工商、税务、不动产登记、海关、司法、环保、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社会保障等涉企经营和监管数据集中实时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数据服务,推动企业贷款申请、审核、风控全部线上运行,提高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效率和质量,从源头降低企业融资费用负担,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打造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争取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数据归集和共享,上半年实现企业贷款“一网通”。

   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追加机制,市、县两级注册资本逐步达到5亿元、2亿元以上。研究设立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推动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互利共赢、共担风险的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

   紧跟国家科创板动态,在全省摸排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点辅导支持。力争2019年新增挂牌企业1000家,累计达到4500家,累计融资达到50亿元。

   重点对银行信贷、资本市场融资、完善金融体系、深化金融重要领域改革等方面给予资金奖补支持。修订完善《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强化对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考核,结果通报各银行总行;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在政府性资金存放、政银企合作、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省级建立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金融机构总部对接协调机制,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对企业发债、联合授信、债转股、保险资金投资、上市公司救助、债务重组等事项进行梳理并建立清单,分类开展对接,争取支持。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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