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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0-3-17 10:16:33    点击:1915次    [关闭本页]

来源:澎湃新闻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到,要着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支持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特殊困难。

   《意见》明确,按照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鼓励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难点堵点,推动生猪养殖及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生猪良种繁育、疫病防控、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意见》提到,要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尤其加大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养殖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生猪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鼓励银行将符合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纳入可抵押品目录,鼓励农业银行等积极探索生猪养殖“大带小”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生猪产业贷款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方面,《意见》要求,要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切实保障养殖用地需求。对于将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实后,允许发展生猪养殖,并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及时保质保量进行补划。指导各地依法依规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对打着环保等名义擅自搞无猪市、无猪县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家关于生猪生产的各项支持政策和监管措施,对民营企业一律平等对待。

   对于民营企业市场环境,《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确保疫情不反弹,增强民营企业和养殖场户信心。建立健全现代良种保育测繁体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生猪良种创新型企业,形成“联合育种+大企业育种”并行格局;支持生猪生产性能测定和良种检测能力建设。健全饲料供应体系,引导饲料企业参与上下游产业发展,提高风险抵抗力。维持生猪及猪肉市场正常流通秩序,加强产销对接,保障种猪和仔猪有序调动,健全生猪及其制品“点对点”调运机制。加强预期管理和调节,引导养殖企业及时调整养殖规模,防止生产供应和价格大起大落。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引导民营企业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提升生猪养殖现代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生猪养殖。引导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发展生猪屠宰加工业,形成养殖与屠宰加工相匹配的产业格局。推动建设覆盖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并引导银行、产业基金和民间资本等支持冷链建设。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对全球生猪市场的监测分析,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内市场需求进口优质猪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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