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首页 >> 本站公告本站公告

濮阳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濮阳市华龙区同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东股权、监事等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6-24 18:11:50    点击:1836次    [关闭本页]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730号文件精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7143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豫金发〔20192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华龙区金融工作局审核意见,根据华龙区同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东股权、监事等事项的申请,现对该公司变更内容予以公示。

一、变更股东。变更前股东为:娄相进王培庆黄怀谦闫桂莲、高志刚、黄怀刚。变更后股东为:刘海龙、张少玲、吕慧敏、董艳霞、李青山、巩彩霞。其中原股东娄相进王培庆黄怀谦闫桂莲、高志刚、黄怀刚退出,新股东刘海龙、张少玲、吕慧敏、董艳霞、李青山、巩彩霞进入。

二、变更股权结构。变更前股权结构为:娄相进持股10%500万元)、王培庆持股8.8%、(440万元)黄怀谦持股8.8%440万元)、闫桂莲持股7.6%380万元)、高志刚持股8.2%410万元)、黄怀刚持股7.6%380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巩彩霞持股10%500万元)、董艳霞持股8.8%440万元)、张少玲持股8.8%440万元)、刘海龙持股7.6%380万元)、李青山持股8.2%410万元)、吕慧敏持股7.6%380万元)。其中原股东娄相进持股10%500万元)、转让给巩彩霞,原股东王培庆持股8.8%440万元)、转让给董艳霞,原股东黄怀谦持股8.8%440万元)、转让给张少玲,原股东闫桂莲持股7.6%380万元)、转让给刘海龙,原股东高志刚持股8.2%410万元)、转让给李青山,原股东黄怀刚持股7.6%380万元)、转让给吕慧敏霞

三、变更监事。变更前,黄怀谦任公司监事,高志刚任公司监事,变更后,张少玲任公司监事,吕慧敏任公司监事;

四、变更公司章程。上述变更后,调整章程中相应内容。

公示期自2020624日—71日。

投诉电话:03936661098  6630706

 

                     2020624

Copyright © 2016-2025   濮阳市金融工作局   备案编号:豫ICP备12015492号   
地址: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   电话:0393-6630706   邮箱:pysjrgzj163.com
[各单位管理入口]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