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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濮阳市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4号 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8 15:57:09    点击:533次    [关闭本页]

尊敬的邵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濮阳中小微企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

(一)持续扩大信贷融资规模,满足资金要素保障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扩大信贷投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截至6月末,全市银行业机构贷款余额1554.27亿元,较年初增长102.73亿元,同比增速13.67%,高于全省平均增速5.4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3位。

(二)出台金融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加快发展。一是为加快培育新经济新业态,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研究出台了《濮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濮政〔20211。二是为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缓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题,起草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濮政办〔202119号)。三是为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融资能力,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起草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四是为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起草了《关于推动基金投资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充分利用过桥资金,减轻企业还贷压力。今年以来,共为70家企业提供过桥周转资金4.1亿元,帮助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5.8亿元,同比2021年,中小微企业使用数、周转资金数额,均增长近3倍。自过桥资金业务开展以来累计为330余家企业提供过桥周转资金约20亿元,帮助企业获得银行续贷资金约24亿元,为企业节省还贷成本约1.5亿有效防范了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2021年我市的过桥资金业务获得省财政奖励资金300万元。

(四)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拓宽融资渠道去年,共组织上市挂牌培训指导活动17次,累计培训企业180余家370余人次。新增1家企业圣恺环保新材料在河南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截至目前,我市有2企业在省证监局备案辅导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省定上市后备企业28另外,引导濮阳投资集团、濮耐股份、濮阳惠成濮阳开州投资集团、迈奇化学等企业,通过发行中期票据、融资租赁、公司债、股权质押、可转换公司债等方式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58.86亿元。

(五)持续组织银企对接精准帮扶行动。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人行、银保监等部门,组织召开分类别、分行业、分区域等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银企对接活动16次,涉及企业311家,授信金额43.97亿元,发放贷款14.35亿元,签约意向金额3.82亿元。持续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行动,建立了名录库,明确主办银行和金融服务专员。截至目前,我市百千万名录库企业已增至1341家,其中1093家企业累计获得贷款139.95亿元,名录库企业获贷率达81.5%,全省领先。联合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持续开展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截至目前,特别帮扶行动名录库已纳入各类市场主体20482家,累计向名录库市场主体发放贷款297.99亿元。

(六)认真做好万人助万企企业融资工作。坚持服务为先,主动作为,强化协同精准发力,真正解决企业融资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了周报告、旬例会、月盘点工作机制,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任务落实。二是优化落实措施,保证工作成效。实行了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措施,压实主办银行建立台账按时推进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安排部署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布了《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汇编》和《河南省中小微企业金融创新产品手册》,印制《濮阳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金融政策告知明白卡》,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切实打通金融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通过万人助万企活动,已为64家企业发放贷款7.3亿元。

二、金融创新水平持续提升

(一)积极实施引金入濮,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建。

目前,市政府已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农行河南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上海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农发行河南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将适时签约。引进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在清丰县设立村镇银行已获省银保监局批筹 ,预计12月初开业。筹建利宝财险濮阳中心支公司于7月获河南银保监局批复同意,716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目前,利宝财险已正式对外营业。我市申请全国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得国家财政奖励4000万元,省财政奖励1000万元,合计5000万元。

(二)强化创新金融产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联合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深度融合,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探索开展专利+商标权质押融资模式,缓解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题,稳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量。至目前,全市20家企业质押132件专利23件商标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3.15亿元,再创年融资额新高。全市累计133家企业通过质押762项专利和34项商标,签订142笔贷款协议,实现质押融资贷款12.34亿元。

(三)贯彻落实减费让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立足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通过降低服务成本、争取合作银行让利等多种途径,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濮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濮阳县中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我市3469家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贷款均实行单笔业务100万以下免收担保费。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合计新增业务3462笔,在保余额6.27亿元。牵头组织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多次召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联席会,为银行机构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利用低成本资金引导贷款利率下行。鼓励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降低账户服务、转账汇款、刷卡等手续费,减免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公证费、评估费等各类费用,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精准对接,着力加强信贷资金保障把加强实体经济金融支持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各银行机构向上级行争取多方面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协调做好人助活动中企业融资问题,着力加强对民营小微企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确保存贷比稳定增长,全年贷款增速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强化金融服务,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引导、协调各县区、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好过渡期中央、省出台的各项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继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指导和推动全市普惠金融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农商行回归本源,完善法人治理,聚焦支小支农主责主业,以特色化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创新贷款产品,扩大中长期资金投放,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三)突出改革创新,着力提升金融供给能力以深化改革、健全体系、加强创新为重点,发挥金融的多层次、全方位协同作用。积极推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引导银行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进行信贷支持和股权投资,加大和保障科技创新金融支持。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中牵头的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两项指标,联合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和濮阳银保监分局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整改方案》,指导各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全力推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晋位升级。

(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力度紧盯资本市场新变化,组织筛选全市发展前景好、具备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优质企业,加强培育辅导。推动企业和平台公司通过股票、债券、基金、产(股)权、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进一步提高企业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和质量。加强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及中介机构的对接交流,为企业境内外上市铺路搭桥。

(五)加强过桥资金管理,提高普惠金融贷款投放。为中小微企业使用过桥资金提供一站式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中小微企业使用过桥资金覆盖面,尽力做到能用尽用积极申报省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奖励资金,扩大过桥资金池规模,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周转资金支持。各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22年底要较上年增长50%以上。国有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掌握在最低利率。努力降低地方法人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六)完善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以创新金融服务为核心,完善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功能。认真学习湖北宜昌市先进经验,积极探索运用纯信用“1300模式1分钟申请,3分钟放贷,0人工干扰,群众0跑腿),推出线上放贷产品,扩大线下平台规模,扩建智慧金融服务大厅,将全市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引入线下大厅,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平台建成金融阳光大厦的指示目标。

(七)设立融资性担保基金,推广政银担合作和批量担保业务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申请设立濮阳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积极指导各政府性担保机构,协调各县区政府联系相关金融机构,适时推广政银担合作模式,推进各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支持,提高抗风险能力。加强批量担保业务在全市的推广力度,重点支持单笔单企(户)100万以下免收担保费的批量担保业务。

(八)持续加大集中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清收成果。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细化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导问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对各县(区)、各专班工作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回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及时召开会议,现场指导,督促帮扶,确保集中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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