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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服务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5-25 16:32:05    点击:95次    [关闭本页]

    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推进特惠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的金融支持。我局研究起草了《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25日。  

    通讯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58号政府楼403室

    邮编:457000

    电话:6669328

    电子邮件信箱:pysjrb@126.com

 

 

 

 

 

 

 

 

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当前形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服务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锚定“两个确保”,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推进特惠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的金融支持

(二)工作目标

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努力做到“应贷尽贷”。大力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满足县域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重点加大对产粮大县的信贷保险投入。银行机构要将新增县域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努力提升县域存贷比水平。围绕脱贫地区资金需求,着力推动各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创新金融产品,倾斜配置资源,确保脱贫地区各项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增速。强化贷款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贯通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培训。

二、主要工作

(一) 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各县(区)金融局、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服务,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延续财政贴息政策,对20251231日前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万元()以内部分,继续实行财政资金全额贴息,贷款合同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各县(区)金融局、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贷款办理时效,有效满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合理信贷需求,努力做到应贷尽贷。加强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深挖真实贷款需求,精准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暂时还款困难的,可按规定给予展期、续贷支持。

(二) 深化“整村授信”。依托濮阳农商行(系统)、中原银行濮阳分行等金融机构,发挥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作用,紧抓信息采集、建档、评定、授信及贷款投放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对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和农业专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小微企业等信用评级授信,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和信贷联动。各县(区)金融局要围绕整村授信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统筹,持续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推进落实等工作,确保整村授信各项工作全面深化。

(三) 强化乡村建设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探索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各金融机构要围绕种业育繁推全产业链为种业企业提供投贷联动、贷债投等综合融资服务方案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风险补偿功能,设计开发更具针对性的种业保险产品,扩大产品供给,健全保险产品供给体系。

(四) 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支持。各县(区)金融局要联合乡村振兴、工信等部门认真梳理重点产业企业和项目,一企一策强化金融服务,打造金融支持示范项目,通过金融辅导、供应链金融、拓宽抵质押范围、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支持项目做优做强。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绿色食品业、现代乡村服务业以及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商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特点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融资需求特点,拓宽合格抵质押品范围,探索丰富增信方式,丰富贷款产品,发展首贷、信用贷,合理增加与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投放。

(五) 强化风险防控。县(区)金融局、各金融机构要在满足脱贫户、监测户有效需求的基础上,将风险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小额信贷风险管理,坚决守牢风险底线。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数据统计、共享,建立到期贷款台账,做好贷款集中到期应对预案。加强存量贷款全面摸排,严格把握支持对象、贷款用途、风险代偿、贷款条件等政策要点,对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信贷质量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加快问题整改和风险化解,力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市金融工作局将建立会商沟通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推进落实。各县(区)金融局、各金融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协调、督查、会商沟通机制,层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定期研判形势及存在问题,采用有力措施,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服务工作。

(二) 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金融局、各金融机构要统筹采取媒体网络宣传、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宣传,营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良好工作氛围。通过与群众拉家常、讲案例等方式宣传金融帮扶政策。各金融机构要组织系统内各级分支机构做好宣传报道,在县、乡、村所有网点、服务站通过LED屏幕、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确保脱贫户、监测户、精准帮扶企业知晓过渡期各项金融政策。各县(区)金融局、各金融机构在宣传中,要注重宣传脱贫攻坚期金融支持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典型案例和基层干部群众的体会、收获。

(三) 加强作风建设。各县(区)金融局、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准、实、严的工作作风,特别是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日常督查内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服务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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