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志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商业银行贷款增长考核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市金融工作局对该提案办理高度重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支持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濮阳市金融工作局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并多次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充分讨论、调研和分析基础上,起草了《濮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不同贷款规模的商业银行予以分组考核”的问题
综合考虑我市村镇银行贷款规模较小等因素,为保证考核评价的科学公平,已起草的《激励办法》未将村镇银行纳入考核体系,只将贷款规模、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8家市级商业银行、1家政策性银行进行分组考核。参照近2年濮阳市金融机构货币信贷统计月报简表,全市商业银行贷款余额规模在100亿以上的有7家,仅有郑州银行贷款在100以下,因此按照贷款规模对商业银行予以分组考核不具有明显的科学性和对比性。
二、关于“考核各家商业银行年度贷款增速(相对贡献值)时,同时考核其年度贷款投放总量(绝对贡献值)”的问题
为确保贷款增速和增量实现双提升,促进信贷规模稳步增长,在商业银行经济贡献评价指标“信贷总量指标”中,综合考量了“存贷比”、“新增贷款额”“贷款同比增速”“新增贷款完成率”等因素,同时将信贷结构、税收贡献、配合市政府重点工作等指标纳入,对促进濮阳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三、关于“现行考核指标年度贷款增速15%相对激进”的问题
根据河南省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2023年度目标)的通知》(豫考核办〔2023〕1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2023年度目标分解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省定市全域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增速为12.9%,较2022年15%目标,下降2.1%。
下一步,市金融工作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出台实施《激励办法》,切实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希望贵行一如既往地支持濮阳经济发展,在贷款规模、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方面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倾斜,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全力推动濮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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